四川野马与福特之间长达两年的商标侵权案终于在近日开庭宣判。
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的结果显示,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状告美国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旗下一款MUSTANG车型的中文名(福特野马)与其重名一案,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胜诉并获赔万元。该判决生效后15日内,在“福特汽车官方网站”首页刊登声明,消除影响。
法院的判决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