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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1/5/22 14:1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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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西安,有一种众星捧月般的问候,“走不”、“来,把你送一哈”……这就是来自西安“摩的”的热情。他们聚集在地铁站口、公交站旁,穿梭于西安的大街小巷,不怕堵车、不怕红灯,肆意逆行、见缝插针,人称“马路杀手”。9月1日起西安“摩的”非法载客最高罚款五千元乘坐者也可能被罚7月30日,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通过了《西安市查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载客若干规定》,该规定将于00年9月1日起施行。《规定》明确,西安市内禁止利用摩托车、电动三轮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、人力三轮车等车辆非法载客,乘车人不得乘坐非法载客的上述车辆。具体车辆类型,由西安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交通运输行*管理部门确定,并向社会公布。对于禁止非法载客行为《规定》指出:1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载客行为,依法扣押车辆,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、同时,对非法载客三次以上的;上下班高峰期间在汽车站、火车站、地铁站、批发市场、商场、医院、学校、展览馆、旅游景点等人流密集场所周围非法载客的;3、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载客的;4、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。车辆被扣押期间的保管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,自扣押解除之日起,车辆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。并且此次对于不听劝阻的乘坐者也可能会被罚:乘坐者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。此外,对于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,《规定》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有关规定从重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违反《规定》的,在查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载客活动中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的,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西安“禁摩限电”呼声再起实施八年的西安“禁摩令”已于年11月3日到期失效,伴随而来的是摩托车重现西安大街小巷。违法改装、上路穿插、半夜飙车、交通事故等等顽疾肆意滋生。而神出*没、悄无声息、速度极快、交通拥堵的“电驴”更是让人头疼,尤其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,超过设计承重而导致制动性不强,进而极易引发的交通事故,是安全隐患的较大存在。坊间对“禁摩限电”的呼声和争论,也从未停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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