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看到两个帖子:一个是《56岁教师体罚犯错的学生遭开除:多少家长正在摧残负责任的老师》,另一则是云南日报《官方通报:孙小果案最新进展情况!》,前者记载了年11月8日放学途中,陈老师随车负责管理秩序。途中小学二年级小郑抢夺零食,导致乘车秩序混乱。陈老师管教小郑。小郑不服,并辱骂攻击,陈老师大怒,打了他四记耳光。11月21日学校开除了陈老师并赔偿小郑三万元。后者记载了孙小果强奸伤害罪曾被判死刑,后通过层层关系网,“死人”变“活人”,逍遥法外。这是年3月以来云南省*法机关作为重点督办的案件。这两个事件看似风马牛不相及,在我看来有一定的相关性,陈老师和孙小果可能都是悲剧,前者被开除了,后者可能被枪毙,岂不令人叹息?
陈老师的作法有欠妥的地方,不该动手打学生,不过此情此景,学生捣乱且恶言相向,似乎也在情理之中,但有责任心,有担当的陈老师,可惜被开除了......
记得我过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,同桌新买了铅笔盒,造型别致、图案新奇,也许是嫉妒和羡慕,上课时想夺过来看看,此时此刻一支粉笔头飞过来,不偏不斜正砸在我的脑门上,抬起头来看见老师的眼睛威严得瞪着我,忍着疼痛,马上端坐听老师讲课了。很快脑门上起了一个小红包。
有好事的同学告诉了我的父亲这件事。父亲问我头顶上的小红包,我撒谎说不小心碰的,父亲两只眼睛直盯盯瞪着我,怒斥道:“说实话!”我说:“老师太坏了,拿粉笔头砸的!”我又编造了老师如何如何坏的理由。父亲听后,弯下腰,就去脱脚上的鞋,我一看不好就想跑,可来不及了,父亲一把抓住我的手,拿起鞋底子照屁股上打了几下,边打边吼:“兔崽子,老师让你好好读书,你还有理了!”
这件事已过去四十年了,老师的粉笔头、父亲的鞋底,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,也许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能考上大学,跟此有一定关吧。
尊师重教不是口头上说说,而是深入人心;家长和老师保持一致又何其重要!不可否认教师队伍良莠不齐,出现一些惩罚学生的极端现象,但不能因为汽车压死人就废除汽车交通工具一样,老师的权威就扫地出门。
宋朝刘清之在《戒子录》里讲,“教子有五:导其性,广其志,养其才,鼓其气,攻其恶。”其中“鼓起气,攻其恶”最耐人寻味,最需要家长注意。对孩子好的方面,正能量方面,需要家长、老师大力鼓励,做到“鼓起气”;对孩子的无理要求,出格行为,负能量方面,需要家长大胆地说不,老师的教鞭发挥威力,绝不纵容、姑息,勇于“攻其恶”。只有这样,孩子才能知道:什么是对的?什么是错的?树立起是非观,建立起规则意识,同时对规则要有敬畏感。
如果老师不敢管,不能管,不愿管,不屑管......使他们的教鞭空挡,失去威力;我们的家长宠爱娇惯,给予没有原则的自由、没有付出的成果、没有利他精神的个性,没有审美观的时尚......也许千万个陈小果冒出来......
糊涂仙张自力